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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做好2010年度“金桥工程”项目立项、实施管理、统计汇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05-12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各县市区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单位科协:

为了把“金桥工程”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起来,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技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按照市科协与各县市区科协签订的201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和省科协“金桥工程”办的要求,现将2010年度“金桥工程”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时间范围:立项申报的项目应是2010年开始实施的项目,或者是2009年已经实施但没有申报的项目。

2、申报数量:按2010年责任目标数,每个县市区科协申报项目5项,其中重点项目1-2项(重点项目类型条件见鄂科协办[2010]57号)。有条件的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单位科协申报1—2项,工作基础好,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多申报。

3、填报说明: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时,需认真填报表1、表2,一式两份(可复印),有关数据应认真核对,填报准确,并按规定盖章,重点项目另附5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材料。一般项目的立项申报要在申报时间、表格形式、统计内容等方面与重点项目相统一。

二、项目申报时间

第一批重点项目于7月10日之前申报,第二批重点项目于10月20日之前申报。请各单位慎重审查,积极推荐。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开展“金桥工程”立项工作时,应注意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普遍发动的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牵线搭桥,要切实抓住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能体现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企事业单位科协作用的项目。

2、要注意把“金桥工程”工作同科协开展的其他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金桥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3、各县市区科协完成项目申报情况将作为年底全市科协系统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地址:孝感市城站路71号市科协学会部

电子信箱:xgskxxhb@126.com

邮编:432000               电话:2856624

联系人:袁和平  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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