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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表日期:2023-12-5 11:15:30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12月1日上午,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批准了《孝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通过立法促进文明行为,既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运用法治的方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益探索,也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

《条例》分为五章,包括总则、规范与倡导、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四十一条,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提出了公民应当遵守的包括公共秩序文明、公共卫生文明、社区文明、乡村文明、家庭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网络文明在内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并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以及见义勇为、无偿献血、医学捐赠行为和参加公益慈善、志愿服务活动等倡导性行为作出规定。

《条例》的出台,将为鼓励倡导文明行为、管理约束不文明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有利于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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